刘学州寻亲男孩网暴事件
2021年12月6日,15岁的刘学州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寻找亲生父母的视频,坎坷的成长经历和离奇的寻亲故事引来大量关注。就在他准备放弃时,转机出现:养家的奶奶找到了他小时候的疫苗本,上面写着他的原名“丁晶”和亲生父亲的名字。顺着这条线索,他最终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,一度成了被全网祝福的“寻亲成功”典范。
但没有人想到,这次重逢开启的是一场毁灭。
刘学州的童年本身就已经足够沉重。据他在遗书中自述,他出生后不久就被亲生父母卖掉,卖他的钱被用来凑彩礼;他一直想知道自己“是被拐走的还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”,只想要一个答案。2009年6月的一个清晨,邢台市北孟村的养父母家中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,养父当场离世,养母不久后也撒手人寰,4岁的刘学州从此与养家的姥姥姥爷、舅舅舅妈一起生活。他上学时屡屡被霸凌和孤立,小学六年转学五次,上初中时还曾遭一名男老师猥亵——这些伤害从未得到过抚慰。
相认之后的矛盾,围绕“住处”爆发。亲生父母此时已各自重新组建家庭,双方闹得不欢而散。根据刘学州在遗书中的自述,亲生父亲把卖掉他归咎于姥姥家要求彩礼,亲生母亲则把他的不幸归咎于养父母和医生“逼着要买”——没有一方肯把责任揽回自己身上;而在养家这边,姥姥还要处理与“人贩子”的关系——准确说是中间人,因为这本就是亲生父母自愿的交易。刘学州希望父母能帮他解决一个落脚的地方,哪怕只是租一间房,但在外界的叙述里,这变成了“要求亲生父母买一套房”。因被指索要房产,他遭到质疑和围攻,生母也把他拉黑;他既要处理和亲生父母的关系,也要处理和养父母家的关系,还希望追究人贩子的责任。2022年1月19日凌晨,刘学州发文称本考虑放弃诉讼,但因亲生父母“颠倒黑白”,决定起诉,要与亲生父母“法庭见”。
2022年1月24日凌晨,在三亚的海边,刘学州发布了那封长达7000多字的遗书,标题只有八个字:“生来即轻,还亦如净”。他在遗书中自辩:自己从未要求亲生父母“买房”,“只是想要有一个家”;并交代账户里50%的钱来自热心网友资助,希望捐给石家庄市孤儿院,“给那些小朋友们买一些漂亮的衣服和好吃的”。发布遗书后,他吞下大量抗抑郁药物,经抢救无效离世,年仅15岁。
他离世后,微博官方排查了2022年1月1日至24日凌晨他人发给他的私信,对1000余名在此期间发送私信的用户暂停私信功能。
对簿公堂
刘学州去世后,养家的外祖父母决定对“网暴者”提起民事诉讼。家人查阅他的社交账号后发现,网红“真话哥”与情感主播“暖心姐姐”是其中最活跃、传播最广的两个,于是将两账号的实名认证人于某梅、张某榕列为首批被告。
“真话哥”的侵权言论出自2022年1月20日发布的一则视频,彼时该账号粉丝133.9万,视频播放量63.8万:“这世上还有这么奇葩的事吗?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刘学州,长大后竟然抛弃自己的养父母……刘学州其实也不是什么善茬……是很明显就是在嫌弃自己的养父母没有钱给自己买房子呀……”
“暖心姐姐”则在刘学州宣布起诉亲生父母的视频下回复:“你不善良!……把他们曝光到网上,除了有心机,还有什么?这世界没爹没妈的孩子多了去了,难道不活了?最终会让你身败名裂!”
庭审中,于某梅辩称视频内容基于新闻媒体报道、并非恶意捏造,不存在主观故意,“没有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”;张某榕则称涉案言论系批评而非网暴,并以刘学州抖音106万、微博31.2万的粉丝量主张他已属“公众人物”,需要接受监督、承受更多评价和压力、承担更多容忍义务。
2023年9月25日,本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,2024年6月9日一审宣判。法院认定:养家外祖父母虽非刘学州亲权意义上的近亲属,但可以作为其人格权侵权和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请求权人——事实抚养人同样具有诉讼主体资格;刘学州系未成年人,认知水平较低、意志力较为薄弱,极易受到外界信息干扰;“真话哥”所称“抛弃养父母”“嫌弃养父母没有钱买房子”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,构成诽谤,“不是什么善茬”具有侮辱性,构成侮辱;“暖心姐姐”的“你不善良”“有心机”对成年人或许可视为批评,但对一个自述遭受拐卖、校园霸凌、养父母双亡、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,这类否认人格的人身攻击将严重伤害其自尊心和心理健康。两名被告的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死后——生前侵害名誉权,死后侵害名誉。
最终,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公开刊登致歉声明,于某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律师费1000元,张某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及律师费1000元。
细读遗书会发现,问题的根源比“一处住处”深得多:亲生父母都已重组家庭,各自有了自己的孩子,一个找上门来的15岁儿子,对两边的家庭都是无法安放的存在。这个“容不下”不是比喻,落到实处是四笔账:
一、钱要重新分。 一个15岁的孩子找上门,意味着住处、学费、生活费,要一直供到成年。重组家庭的家底就那么厚,在新配偶眼里,这每一块钱都是从自己孩子身上切走的。刘学州要的本是一间租房,但在外界的叙述里变成了“要求买房”——真正设防的从来不是那间房,是新家庭的钱袋子。新配偶的利益天然与“找回来的孩子”对立,不需要任何人使坏。
二、丑闻要连坐全家。 “卖过孩子”这件事,原来只存在于两个当事人的记忆里;孩子找上门、上了热搜,就成了全网可查的事实。这个标签不贴在生父或生母某一个人身上,贴在整户人家身上——包括完全无辜的现任配偶,和那几个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孩子。自家孩子也要面对“我爸妈把哥哥卖了”这个事实,做父母的形象在孩子面前塌掉。
三、历史成了现行。 秘密状态下,当年的事还可以解释成“穷、没办法”;孩子活着站在门口,秘密就变成了每天要处理的现实。新配偶会问:你打算怎么办?让他进门,资源、感情、将来的继承,处处要排位;不让他进门,就得有一个“说得过去”的理由——“他心机、他要房、他是白眼狼”,正是那个理由。
四、还有法律责任垫底。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,司法实践中可以按拐卖儿童罪论处。承认“当年是我们自愿卖的”,不只是丢脸,是把刑事风险往自己家里引。
所以遗书里那组归咎的方向才那么整齐——父亲说是姥姥家要彩礼,母亲说是养父母和医生逼着要买:哪一边认下“自愿”,哪一边的现任家庭就要独自吞下全部代价。而把孩子定性成“来要房子的坏人”,两个新家庭就都安全了——他不再是“被我们卖掉的孩子”,而是“来敲诈的外人”。
决定起诉亲生父母,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——就像电影《何以为家》里,起诉父母“生而不养”的赞恩。但现实是,刘学州势单力薄,而且起诉父母的结果,并不能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:法律可以确认谁对不住他,却给不出一个家。《何以为家》的结尾也是一样——赞恩赢了官司,得到的也不是家,是一张终于能笑出来的证件照。
他为什么做不到
有人会问:姥姥家的爱是真的,为什么不能安心接受、放下亲生父母?行为上他其实做到了——他一直住在养家这个“够用的家”里,他走后,是养家的舅妈替他打了两年多的官司。他做不到的只有一件更窄的事:放弃“让亲生父母承认”这个念头。
因为对被卖的孩子,这不是感情问题,是定价问题。寻亲对他不是找住处——住处他本来就有。他要的是做一个实验:“我从一开始是不是有价可交易的?还是曾经有人想要我?”这个实验只有卖他的人能做:姥姥的爱证明的是“现在有人要我”,回答不了“出生时我值多少”。所以他一次次回到生父母那里去,被拉黑了再去,被骂了还要去——他要的不是他们,是一份鉴定书。
把“父母的拒绝”和“我的价值”切开,需要一个第三方的声音;这个声音自始至终没有出现。
全案里唯一独自面对千万人注视的,恰恰是这个15岁的孩子;所有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——父母、平台、大V、围观的众人——都站在场边。他做到的极限,是遗书里那句“我的生活不应该是阴暗的”。真正缺的那个动作,叫“有一个成年人站到他身前”,而这个动作从头到尾没有人做。
语录
- “我想知道自己是被拐走的还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,我只是想要一个答案。”
- “这条寻亲路是漫长的,我也付出了很多努力。不论结果如何,我们都要勇敢。我的生活不应该是阴暗的,我喜欢阳光,喜欢积极乐观的生活环境,我要去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。”
- “我的梦想是在30岁前完成学业,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一座房子。我希望过上稳定的生活,站在三尺讲台上教书育人,用积极乐观的态度教好每一个小朋友。”
- “阳光照在海面,我也归于大海。从这里结束自己的一生,也带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。”(遗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