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岳弑亲案
案件概述
林清岳弑亲案是台湾 1998 年发生的一起震惊社会的逆伦弑亲案。1998 年 10 月 11 日凌晨,台北县林口乡(今新北市林口区),年仅 18 岁的林清岳伙同女友赖英毓及朋友苏彦哲、刘玉薰、江玉如、卓思吟共 5 人,杀害父亲林银树、母亲曾玉甘。林清岳持菜刀残酷砍杀父母总共 106 刀,还胁迫同伙各砍 3 刀以求分担罪责,合计砍杀 109 刀,舆论哗然。
背景
林清岳出生于 1979 年,家境富裕,是家中独子。父亲林银树是当地知名总铺师,收入颇丰;母亲曾玉甘对他极度溺爱——国中时就给他摩托车代步、买最新款的进口笔记本电脑,但他反而荒废学业,五专只读 3 年就被退学。此后他长期游手好闲,母亲怕他生活短缺,一个月给他 3 万元零用钱供其挥霍。他出入酒店赌场、吸食毒品,还担任卖淫集团的”马伕”,用双亲购买的马自达轿车接送性工作者,被警方逮捕法办,令父母气急败坏。
父母虽定期供应大笔金钱,林清岳依然多次捉襟见肘,向父母借钱一度遭拒,又不满父亲在他朋友面前指责他”不长进”,遂向 5 名同伙提议共同杀害双亲,谋取遗产、奠仪及保险理赔金。原计划由护士卓思吟注射安眠药迷昏父母后以钝器击杀、再制造假车祸索取理赔,卓自认学艺不精怕露马脚而作罢;林清岳又想透过黑市买冲锋枪,因历练不深被枪贩套话得知要”干一票大的”而抬价,无力购买,最终决定亲手持菜刀行凶。
事发经过
10 月 11 日凌晨,林清岳确认父母熟睡后,强迫众人进入卧室,持菜刀砍杀父母 106 刀。母亲曾玉甘哭泣求饶、爬行逃到一楼,他依然追杀。砍杀之后,他担心父母未死,又在尸体上注射安眠药、氰化物,并以酒精纵火烧毁住宅,意图制造强盗假象、销毁证据,还胁迫其他友人各砍 3 刀成为共犯。6 人犯案手法粗糙、供词漏洞百出,林清岳指甲上还残留未清洗的父母血迹,全案迅速侦破;众人被捕后皆无悔意,震惊台湾社会。
判决与伏法
林清岳审判初期毫无悔意,多次发表狂妄言论,甚至辱骂采访记者”没有人性”。一审、二审均判死刑,其间他始终认为父母对不起自己——“身为儿子,自由使用父母的金钱是天经地义的”,对于必须开口要求才能拿到钱感到忿忿不平,确信自己才是实质上的受害者。经两度发回更审,2002 年 3 月 28 日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定谳;其余 5 名共犯判 5 至 16 年有期徒刑。
同年 5 月 3 日法务部长陈定南批准死刑执行令,5 月 6 日林清岳从土城看守所押赴台北监狱刑场。晚间 9 时 15 分检察官最后一次讯问他为何要杀害父母,他答:”因为小时候学坏,而他也知道错了。”9 时 45 分,刑场法警焚烧纸钱,正式伏法。行刑后他捐出心脏、两个肾脏、一对眼角膜及皮肤、骨骼等器官。
后续
共犯江玉如判刑 14 年,2010 年假释出狱后在桃园大园当摊贩,2013 年因一名许姓虾贩对其男友提告,她酒后在大园市场对其泼洒盐酸、持刀追杀,再次被警方拘捕。